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学生,在一家小的会计公司实习,但是在做的过程中,太辛苦了,感觉身体吃不消,提出辞职后公司不允许有,也不想发工资!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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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的实习工资属于与任职、受雇无关的收入,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税法》第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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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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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