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1979年工作到1983年有4年工龄。之后去判刑。但是我现在社保交满15年,我即将要退休,请问我的前面4年工龄是否认同视同缴费年限

2019-11-25 09:19: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少数高级专家,征得本人同意,经任免机关批准,其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最长不超过65周岁;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最长不超过70周岁;退休年龄的职称条件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着作工作。
  •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社保缴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是可以领取的。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注意;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金按月领取;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 工作年限是指累计工作年限,并非本单位工作年限。劳动者累计工作年限已经近五年,从新入职公司当年即应享受带薪年休假,当年的带薪年休假按照剩余日历天数折算,不足1天的不予计算。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社保缴费年限:按最新的《社会保险法》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具体数字是所在地的经济水平决定的。
    养老金计算方法与公式

    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 * 缴费年限*1 %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l+a2/AZ+ ....+an/An)/N

    公式中,a
    1、a2 .....an 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 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A
    1、A2 … … An 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 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N 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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