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在现单位工作四年。在其他单位工作了二十年,累计工作二十多年,那我在现单位能享受多少天年假?

2019-11-25 09:30:2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根据该条规定,带薪年假的适用范围包含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简单的说,就是每一位当前有工作的人,无论是企业的正式职工还是受雇于小吃店的服务员,只要曾连续工作1年以上,都应该享受带薪年假。
  • 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的休假安排:

    (一)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二)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