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75,做轿车,两车相撞,脑袋垫在椅背上,脑门撞个大包,两眼淤青,已有四五天了,现在肿已消了,淤青还在,我母亲,感觉不舒服,我应不应该找车主理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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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产过如果发生
交通事故,同时又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工伤保险补偿与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部分兼得。对于两种赔偿中相同或者类似的项目只能获得一次赔偿,如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劳动者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就不能再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这些损失;对于没有重复的项目可以分别向交通事故侵权方和用人单位要求赔偿,例如受害人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了残疾赔偿金,其仍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但如果用人单位先赔偿了重复项目,用人单位有权就这些项目向交通事故侵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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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