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金融机构是不是不用出示诉讼保全担保。

2019-11-25 10:40: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为被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或担保人应予赔偿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相应的把财产保全担保分为诉前保全担保和诉讼保全担保。  合同纠纷中的保全担保  
    1.买卖、租赁、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合同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房产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建筑工程纠纷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4.经济合同履约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5.证券、基金、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保全担保  
    1.离婚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遗产继承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保全担保。  侵权案件中的保全担保  
    1.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2.交通肇事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侵犯财产权益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4.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5.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先行停止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保全担保  
    1.先行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先行停止侵犯专利权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先行停止侵犯著作权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 担保物权是物权的一种。它是以直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如甲以自己所购的房子作抵押向银行贷款40万元买房,此处设定担保物权就是为了确保银行40万元债权的实现,甲到期不能偿还贷款,银行就抵押的房子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我国于1995年制定担保法,规定了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留置五种担保形式,其中抵押、质押、留置属物权担保。物权法对抵押、质押、留置三种物权担保形式作了进一步的补充、修改、完善。
    对担保物权适用的范围及反担保担保合同的属性及无效的法律责任,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物上代位性,债权人未经担保人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的关系,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对抵押、质押、留置三种物权担保形式与具体运用都作了更为全面、具体的规定。
  • 目前银行做担保的方式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质量维修担保、预留担保、海关免税担保、借款担保、透支担保、保释金担保等等;n笼统的讲就是信用担保和抵押担保;n不同的担保方式有不同的法律效力;n信用担保违约会让信用值受损,以后贷款个个方面都会有影响的;n抵押担保对于违约将直接收取抵押物,解决违约问题。n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