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爸爸是在雨天的晚上过马路时被电动车撞,我爸爸已经过了马路了,但是在靠近花坛的地方被一辆电动车撞了,我爸爸这时是在快车道的,过了花坛就是慢车道,但是我爸爸还没走过花坛,快车道的花坛旁边停了几辆车,那电动车的速度相当快,撞上时没有刹车和避让的意思,一瞬间直直的撞上,因为当时雨下得特别大,我爸爸打着雨伞还是背对着肇事者的,被撞击的特别厉害,报了警去了医院,三月初进的医院,现在三月底了还没有出院,警察协调时,说我爸爸因为没有走斑马线要负次要责任,肇事者是主要责任,可我们已经过了马路了,不是在马路中间,而且下雨还是晚上十一点半,并且那个肇事者,将我爸爸撞的那么严重的情况下,监控视频中,他起身第一件事不是看人被撞的怎么样,而是骑上电动车就走了,当时小区门口有治安岗亭,里面的巡警出门赶紧喊住那个肇事者,那个肇事者已经上了小区门口的桥上,被巡警喊了回来,后来肇事者解释说是想把车子放好再来看我爸爸,可视频中,他骑车子就走让我实在不能理解,之后赶到医院后,肇事者的两个朋友,一身酒气的赶来,处理事故的警察并没有给肇事者提出要做酒精浓度的血检,因为我和我妈妈当时不懂,结果过去了之后判定责任,警车却说没做血检,对方也不承认喝酒了,可当时我看到那个肇事者,也想喝过酒,现在警察判定的这个说法让我家人很痛苦,我也没法理解,一个人走的好好路被撞了,还要为别人的过错承担责任,没有走斑马线,可我们已经过了马路了,又不是在马路中间,下那么大的雨,肇事者不但没有慢行反而速度快的惊人,撞到人也没刹车和避让,撞完上车骑了电动车就走,我觉得那个警车也是失职,为什么不做酒精浓度检查?难道警察只是来看看发生啥事儿了吗?我实在不能理解,想问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

2019-11-25 10:43:2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电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要报警后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根据责任赔偿,协商不成,起诉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被车撞理赔流程客户发生保险事故后,在48 小时内拨打95569热线电话——三分钟内完成报案受理
    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市区30分钟内到达现场,其它地区按里程公里数合理时间内到达现场或与客户预约查勘时间
    在定损中心或维修场所,鉴定事故损失——5000元以下3个工作日完成 1万元以下5个工作日完成
    5万元以下8个工作日完成 、5万元以上10个工作日完成
    客户提交必要的索赔单证——当场审查资料的有效性与齐全性,并向客户出具索赔材料接受回执单
    理算确定赔偿金额——5000元以下的案件3个工作日内完成、 1万元以下4个工作日内完成、5万元以下的案件7个工作日内完成 、5万元以上的案件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网银支付保险赔偿金 客户对赔偿无异义,在提供准确有效的收款人银行账号信息后,一万元以下案件6个工作日内赔款到账,一万元以上的案件8个工作日内
    赔款到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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