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需要为离婚做什么准备?

离婚
2019-11-26 01:5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可由双方直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2、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另外,还需要提交双方共同签名的离婚协议书。  
    3、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是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作出具体明确的约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如果双方对于离婚及财产及子女抚养均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手续即可,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财产或者子女抚养达不成一致意见,男方只能在女方分娩后一年才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你们无法分割。
  • 就离婚方式而言,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双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二是诉讼离婚,一方到另一方长期居住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准备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各一份复印件,并写起诉状一并递交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然后等待法院传唤和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