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一次吸食毒品被拘押驾驶证会销户吗?并不是毒驾

其它
2019-11-26 10:5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相关规定:  《公安部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
    (二)集中办理驾驶证注销。正在依法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人员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8月底前,通过电话、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正在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驾驶人,三十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驾驶证。对在规定期限内未主动办理注销业务以及驾驶人正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向社会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并通过电话、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驾驶人或其代理人。办理注销业务时,应当收存登记吸毒人员信息与驾驶人信息比对记录。驾驶人对注销驾驶证提出异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禁毒部门进行核查。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吸毒拘留15日以下,还要罚款2千元以下。
    还要强制隔离戒毒2年或者社区戒毒3年。
  • 进行社区戒毒的,不但要通知所在社区,还要通知家属,全方位进行监管。  相关法律规定:  《戒毒条例》第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第十四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