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妊娠剧吐没有结婚证准生证住院社保卡能报吗?

其它
2019-11-26 13:02: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第二十三条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第二十四条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1、如果仅是婚外情不违法,重婚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2、结婚证保障的是合法婚姻期间的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双方的人格权及孩子的抚养权益等等。
    3、没有结婚证,双方就不存在法律所保护的夫妻关系,另一方也不能算作是婚外情,只能说是有外遇,不是重婚。不属于法律管辖范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