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我是外籍人。 我可以在当地离婚吗?

离婚
2019-11-26 14:15: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能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户口簿复印件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原件才能办理。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
  • 如果您想快速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大概需要1-2天。但协议离婚的前提是要先和对方商量好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您和对方有孩子抚养权或财产分割的争议,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但时间周期会比较长,一般需要3-6个月的时间。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否则不予受理;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书面答辩;
    【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送达传票;
    【7】开庭时,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作出判决。
  • 离婚后户口回原籍分财产:
    1、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房产证上只有对方的名字,只要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对方名字不影响你分配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原来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的,拆迁安置房还是个人财产。原来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后,双方一般对半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