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九级伤残能办残疾证吗?想留公司,公司又要辞退我,我该怎么办?A

2019-11-26 14:36: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工伤方面办理残疾证的问题,可以要求工伤索赔。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并不是所有工伤鉴定的伤残都能够办理残疾证明,是需要根据残疾证办理的残疾标准进行判定是否符合发放残疾证的标准。残疾证即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凡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根据肢体残疾标准:
    (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4.5—6分)
    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三)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6.5—
    7.5分)。
    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食指缺失两个关节是没有达到办理伤残证的标准的。
  • 工伤职工能否辞退和开除要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六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七至十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与工伤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劳动者违法违纪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二)至
    (六)款规定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七至十级职工,解除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其中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不达等级的,解除合同条件与普通劳动者没有区别。

  • 1、被公司辞退拒绝赔偿需要准备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据,工资收入证据,仲裁申请书等去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的。
    2、《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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