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家庭暴力的成年人,但是如果我父亲打我,我能报警吗?

暴力伤害
2019-11-26 18:07: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对家庭暴力行为给出了具体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1、对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支持对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2、对重婚、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有权依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起刑事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检察院应依法提起公诉。
    3、受害人报警,当地公安机关以家庭纠纷为由,拒不出警,轻者属于构成违纪行为,若因公安机关不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造成受害人受到严重伤情,则拒不出警或报告警情的相关人员,则涉嫌渎职犯罪。受害人有权搜集对方对家庭暴力拒不出警的客观录音等证据,向上级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或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对司法机关之中这种严重不负责的,有损司法机关形象的司法人员的行为予以追责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43条、45条补充回答:即便是父亲打儿子,警方只要接到报警,就应当依法出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