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垫付了医疗费用,但是受伤的工人办了工伤手续。现在工人与公司达成协议赔付了钱,我垫付的由谁偿还给我

2018-09-02 13:58: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上班工作过程中,发生了意外,受到伤害,最先应当去医院进行治疗,然后就是申请工伤鉴定。在进行工伤鉴定并拿到鉴定结果后应按如下步骤进行:
    1、是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2、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3、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4、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5、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 一、先确认受伤的劳动者与包工头或发包方存在劳动关系?若劳动关系成立,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医疗终结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鉴定,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才有依据。现在没法算出赔偿的具体数额。
    二、非劳动关系的,则不适用劳动法律的调整,只能适用民法。依过错责任担责。
  • 你好,工人受伤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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