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口迁移后,在原先的出生地点,还能享有粮食补贴钱吗?

2019-11-27 06:2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户口迁移,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关于户口迁移导致的土地纠纷,通常来说,由于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既然迁移到了城市后,就不再属于本经济组织的成员,理论上都要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组。
    农村户口在农村的土地,实际上分为三大部分:
    1.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是30年,剩余的期限可以继续使用。
    当然,在地多人少的地方,到期也没人管的情况时常有。搜索
    2.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自迁出之日后,可以继续使用,直到该房屋自然垮塌。也就是说,按政策,不能再继续扩建与改建。
    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即使扩建与改建也没人举报与反对,有关部门也无从管起。
    3.自留地(菜地等):按政策也不能在使用,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没人反对,当然可以继续使用。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对农户粮食直补资金额的确定如下: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单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亩计算。如认为需在设区市范围内或相邻的县(市、区)衔接补贴标准的,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农户粮食直补资金额根据农户的粮食直补面积和设区市或县(市、区)单位面积补贴标准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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