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辆登记证书质押给了金融机构,我觉得用登记书相片了,我该怎么办

2019-11-27 08:33: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汽车消费。  申请汽车抵押贷款,贷款期限可以以天计算,也可以以月计算,最长不能超过半年。
      申请汽车抵押贷款,贷款金额:贷款金额根据车辆年限、车辆状况可以做到现有价值的80%——90%。
  • 车辆抵押登记的手续:车辆抵押一般是用于汽车消费,用新车来抵押获得贷款实现分期目标,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流程如下:
      
    1、借款人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到车管所业务大厅取号排队,等待业务受理;
      
    2、持《机动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缴费;
      
    3、到原业务受理窗口签注登记证书,
      另外,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时,需要缴纳以下费用:机动车抵押评估费、登记费、机动车抵押公证费等费用。
  • 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与其协商拍卖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银行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银行应优先以借款人的抵押房产实现债权,保证人承担补充的还款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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