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拖欠员工工资三个月算不算违反劳动法规定

2019-11-27 09:24: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对于个别无故拖欠、克扣加班工资的,职工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也作出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1、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国家对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已相当明确,但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事情还是屡有发生。面对各种形式的侵权行为,劳动者该怎样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也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即:劳动争议的申诉时限为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所谓“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对于超过申诉时限的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不予受理,对由于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情况可以除外,但是当事人必须能提供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证明。现实中就有许多人在发现被侵权时,往往由于出于单位压力或自身的顾虑等种种原因未有及时申诉,等到再想申诉时,却已超过申诉期限,形成有冤无处申结果。  因此,在当你、我、他发现本人合法权益被侵害时,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再造成有理无处诉的结果。
  •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 劳动人事争议常用法律法规目录

    1、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工资福利配套法规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2)、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3)、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
    (4)、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5)、劳社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6)、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7)、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8)、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
    (9)、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 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有效途径,一般都可以最后得到解决。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按被申请人人数提共副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验。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适用特殊时效,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为一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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