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在澳门,借了钱给别人赌,那人把钱输了,我朋友把他带酒店,打了他一吨,并威胁他还钱,但第二天早上那人就死了,我朋友当天去自首了,我朋友是湖北人,还是偷渡去的澳门。请问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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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威胁不会坐牢,如果致人轻伤就涉嫌
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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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