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谁能知道我以前自己身份证办俩手机号朋友说借用我给她了,结果她砸骗,我征信大白户,征信报告也没问题,现在为什么我办贷款信用卡网贷都直接秒拒!微信贷款和诈骗有关系吗,我是什么地方黑了,我应该怎么做能正常申请贷款呢!

2019-11-27 10:47: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各银行对信用条件的要求不一样,一般情况下,银行对累计6次以上的或者是连续逾期超过90天的逾期是不予受理的。
    但如果逾期发生的原因是以下3种情况,那么银行一般还是会受理贷款申请的。
    1、银行原因造成逾期。比如,银行信用卡还款系统出现问题,导致你的还款没有即时到帐,或调息后你的月供增加,但银行未尽到通知的义务,那么申请人可以要求原借款银行出具非恶意逾期证明。
    2、有过累计6次以上的逾期,但是其他时间的还款情况都很良好,并能向银行提供没有按时还款的非主观原因的说明,可尝试向原发卡银行或贷款银行申请出具非恶意的还款证明。
    3、逾期还款发生在2年前,对于2年前发生的逾期,银行一般不会再计入到申请人的逾期次数中。不过如果发生在2年前的逾期次数较多,银行会提高申请人的贷款利率,或是降低贷款额度。

  • 1、贷款诈骗罪与非罪的区别  贷款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而贷款纠纷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与贷款人之间在签定、履行借款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纠纷。贷款诈骗和贷款纠纷通常有一个共同点,即贷款人没有偿还到期贷款。贷款诈骗罪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具有非法占有的自的,二是采用了欺骗手段获取贷款,这是区别二者的关键。因此,对于合法取得贷款后,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到期没有归还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确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不具备贷款的条件而采取了欺骗手段获取贷款,案发时有能力履行还贷义务,或者案发时不能归还贷款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因经营不善、被骗、市场风险等,不应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  
    2、单位实施贷款诈骗的处理  根据刑法第193条规定,贷款诈骗罪的主体中不包括单位,因此,单位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对此有三种观点:其一认为是立法的疏漏;其二认为,如单位贷款诈骗的,由于其社会危害性特别大,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可以按照合同诈骗罪处罚,自然人也可以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其三认为这种情形应当属于法条竞合的情形,对此舍弃特别法而适用普通法条,不仅违背法条竞合的原理,而且也不符合立法本意。高法的会议纪要认为:单位在签定、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金融机构的钱款,数额较大的,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不以犯罪论处,不仅放纵犯罪,而且有违罪刑法定原则。行为人或者单位实施的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哪个犯罪构成,就应当以该罪名定罪处罚,正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应有之意。因此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贷款诈骗行为,尤其是数额较大或者巨大的贷款诈骗行为,往往为单位所实施。不予处理显然不合情理,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单位十分明显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应当注意:对于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特征的单位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合同诈骗罪对单位定罪处罚。笔者认为高法的解释基本上符合刑法原理,对于单位而言,这种情形不属于法条竞合,因为在单位实施本行为时,由于刑法没有将此种行为规定为单位犯罪,事实上就没有相竞合的法条,因为单位并不触犯贷款诈骗罪。但这确实是立法上的一个疏漏,应当在刑法修订是予以矫正。  
    3、司法实践中的冒名贷款行为的性质。  首先讨论共同犯罪中的情况。行为人与其他人相勾结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可以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共犯。如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高利转贷为目的,与其他人相勾结,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的,对该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以高利转贷罪定罪处罚。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冒用他人名义或者虚构假名骗取贷款的,则不能以本罪即贷款诈骗罪论处。此种情形表现为:虚拟人名贷款;冒用他人之名贷款而被冒用人不知情或者被冒用者贷过款但贷款数额少于金融机构的帐面贷款额等3种情形。这在理论上被概括为:冒名贷款、搭名贷款、盗名贷款以假名贷款。应当根据行为的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及其主体的身份,分别定为:挪用性质反对犯罪和侵占类犯罪。即挪用公款罪或者挪用资金罪以及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等。前者表现为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转贷或者归其他个人用途,单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骗取贷款的行为,由于不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应当定为挪用资金罪或者挪用公款罪等。
  • 在申请贷款过程中,往往都有第三方做担保,申请到贷款较为容易,与此同时,所能申请到得贷款额度通常也比无它人担保的时候所能申请到得额度高。然而,并非所有人都可作为担保人担保,那么,哪些人之间不能相互担保申请贷款呢?  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不能为它人担保:  
    1、夫妻之间不能互相担保;  
    2、贷款地以外户籍的人士不能担保;  
    3、离退休人员不能进行担保。  
    4、一位旁系亲属加一位朋友了担保,若两位都是旁系亲属,则不能担保;  
    5、业务员代表之间不能相互担保。
  • 申请贷款应该提交的资料(以住房按揭贷款为例):
      您在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应填妥《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银行提交如下文件: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如借款人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或职业证明等);
      
    3、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5、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6、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7、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8、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9、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10、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11、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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