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孩子的监护权属于我,现在她已经把孩子带走了,怎么办

2019-11-27 12:2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具体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内容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孩子会判给女方的情况:   第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法律经验编辑小提示:   鉴于上述,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 1.因为家庭暴力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至于精神上损害,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
    2.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双方的情况予以判决。
  • 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如果离婚的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比较大,那么我建议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的,避免双方碰面会起纠纷对孩子引起不好的影响,父母离婚已是一种伤害,再因为抚养权的争夺而吵架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

    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5、 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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