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您好,特种作业人员五十五离休与六十正退职薪水有差别吗

刑事辩护
2019-11-27 17:27: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必须达到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最低要求
    其次,并不是所有的特殊工种(特指有毒有害工种,注意与电梯操作工、叉车司机等“特殊工种”区别对待)都可以提前5年办理退休手续:必须是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的,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累计满8年;
    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 申请办理退休须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 1 )委托代理单位介绍信;
    ( 2 )存档凭证及存档合同;
    ( 3 )本人户口及户主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4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5 )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 6 ) 2 寸照片一张。
    2 、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除提交正常退休所需材料外,本人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 1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机构确认的提前退休工种批件的复印件一份;
    ( 2 )本人《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一份及一寸照片三张。
  • 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按照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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