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12年在一个钢铁公司上班过,三个月左右不做了,我的手机号码老板知道的,她在银行贷款 没经过我的同意联系人写的我??后来她没还款不知去向,银行也找不到她,她们家所有号码都换了??唯独我的联系方式有??去年银行给我打电话问知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律师也找我问??这两天法院也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做好心里准备作为第三方被告出庭,我想咨询下我不出庭可以么,还有我要承担责任吗?

2019-11-27 18:06:3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银行贷款发生信用卡纠纷,《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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