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板厂上班,受伤了,是烫伤,现在好的差不多了,请问这个可以走法律程序吗?没有住院,没有病例

其它
2019-11-28 06:48:4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34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您的情况可以比照上述情况进行对照。但打字、复印、律师等费用暂时还是需要您自己承担。如果您找律师了,上述问题完全可以咨询您的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