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已经结婚11年了。两年前,我丈夫生病了,有一个10岁的女儿。现在我妻子要求离婚。我丈夫不同意。我现在可以走了吗?

离婚
2019-11-28 07:32: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前提是双方对财产及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无争议;另一种是在法院起诉离婚,至少一方对财产分配或者孩子抚养问题有争议。你的情况建议将协议存档至民政局,因为离婚时民政局也会要求双方填写一份离婚协议,对财产及孩子抚养问题作出约定,如果你们双方私下达成的协议与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对财产约定内容有冲突,可能将来会有风险,具体请来电咨询。
  • 分居两年一方不同意离婚。
    可有主张离婚一方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对方户籍所在地区法院,或对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分居满2年是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法院调解无限,会判决准予离婚。
  •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随时提起离婚诉讼,在工作日内到法院立案庭登记立案。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结婚证、并预交诉讼费用。
      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