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摩托喝醉酒撞死人和饮酒的他人有关联吗?

2019-11-28 09:4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喝酒开车死亡,同当事人一起喝酒的人不承担事故责任,但是考虑到民事部分,如果起诉到法院的话,同桌饮酒者如果没有尽到相关的安全义务,比如劝说对方不要饮酒驾车,未安全送达对方回家等等,应该承担部分经济补偿,但是不会太多。
  •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发生事故,机动车首先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给以全部赔偿,超过部分按照责任赔偿,而且非机动车一方还可以减去百分之十的责任赔偿。 机动车从次责到全责,都是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2000元、医疗10000元、死残110000元)全赔,不分责任比例。 超过部分机动车根据责任比例(责任比例+10%)再赔。 机动车无责,也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
    100、医疗
    1000、死残11000)全赔。
  •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第二十九条,驾驶非机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醉酒的人不准驾驶。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明文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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