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离婚了,因为是孩子给她的,所以想要精神上赔偿吗

离婚
2019-11-28 11:4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根据人均消费水平所确定的赔偿标准!
    具体的赔偿执行是按照事故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来确定应该享受的标准的,一般情况下,事故造成死亡的和一级伤残的标准相同,是最高的,现在浙江省执行的标准是五万元,以后,根据伤残等级依次下降10%的比例计算,二级伤残计算
    4.5万元,三级伤残计算4万元,......最低的十级伤残是5000元!没有评定伤残的不能享受精神损失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