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8岁少年儿童骑小自行车撞上—位老年人少年儿童应担负哪些义务

其它
2019-11-28 12:11: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一般分全责,主要责任、对等责任。 无证驾驶且逃逸,那么将会承担全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因你是车主,按照一般诉讼原则,你和司机都是被告,你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有挂靠单位,挂靠单位也是被告,如果司机没有赔偿能力,一般是你先陪,你赔偿完毕后在想司机追偿。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根据以上细则,赔偿标准如下: 赔偿医疗费、住院急救的话,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伤残赔偿金、二次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 如果你的车辆还在的话,对方在耆宿时还可以申请法院保全你的车辆,以确保执行顺利。
  • 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如果孩子家长存在监护上的过错可以减轻您的责任。首先要看骑自行车的“孩子”是否具备行为能力。行为能力即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相关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n《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是18周岁。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
    n《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是其监护人。因此,不满10周岁的儿童,骑自行车所引发的碰车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该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承担。

  • 一、责任认定: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各自的主张分别承担举证责任。

    2、交通事故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相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机动车具有更强的机动性能和回避能力,在双方均违章的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的风险是侵害他人导致的赔偿风险,而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的风险则是自身的伤亡,因此,机动车驾驶人理所当然地要承担更高的危险注意义务。

    3、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民事诉讼中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反的证据或理由,并承担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

    二、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1、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2、死亡赔偿标准: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致残赔偿标准: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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