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被打伤的,伤情鉴定已经做了有两个多月了我去问了一下派出所说还要等一个月才出结果,时间这么长,这正常吗?

暴力伤害
2019-11-28 12:57: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车祸伤情鉴定主要是确定受伤者受的是轻伤还是重伤,还有伤情鉴定,是要确定受伤者是否残疾及伤残等级,主要是为赔偿时资金准备的依据。之于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除了车祸伤情鉴定外,还要结合公安机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才能确定。
    因此在进行伤残鉴定后,通常可以确定具体的车祸赔偿。
  • 被人打伤,涉嫌故意伤害,可以报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可以主张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等。
    一般根据实际给您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您的权益。
  • 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被打,与自己的刑事案件无关。司法机关会根据受害人的伤情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