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奶奶在5月29号下午五点,下班骑电动车路上,一辆大货车和小轿车把我奶奶夹中间,小轿车撞倒我奶奶,砸到大货车上当场死亡,现在责任认定书下来了,说小轿车同等责任,电动车和货车是次要责任,现在小轿车没钱赔,大货车说他没多大责任,不赔钱,我是死者家属,我想问下大概怎么赔偿的

2018-09-02 17:01: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赔偿如下:

    般主次责任是三七开,即主要责任承担70%,次要责任承担30%。但前提是交强险赔偿部分先赔,交强险不足赔偿的,再根据事故责任承担。
    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双方按7:3的比例分担;

    2、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主次责任按8:2分担,如果机动车占次要责任,主次责任按6:4分担;

    3、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所有损失按7:3比例分担。

    保险赔偿方式如下:交强险赔偿交强险损失,商业三责险赔偿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商业车损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辆损失,商业车上人员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上人员受伤损失。
  • 一般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处理方式:一,先一方的强险(如果是机动车,不是机动车没有)赔偿对方的损失。
    二,剩下的全部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三,这个比例,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可能是
    五五、四六等。
  • 同等责任死亡一人因为赔偿金需要根据死者年龄、户籍以及抚养子女情况等计算,所以无法直接得出赔偿金,赔偿金计算方法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负同等责任的,肇事者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可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责任认定的各自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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