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3月18日下午被我村书记和他的两个侄子打了,(书记那天搬新家祝贺,我是刚选的村长,书记是人大代表)在喝酒的过程中与书记的干亲家发生了口角,然后书记侄子拉偏架,别人一看不对把我拉下楼了,(书记去送客了,不在现厂)书记侄子打电话把他叫来,我和拉架的人刚走到楼下,书记从外面回来,一把掐住我的脖子照我的头部打去,我一下被他打到在地,他两侄子就用脚照我的头和腰猛踢,我被打萌了,最后别人打了120把我送到医院,我现在的伤受于轻微伤,请问您他们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其它
2019-11-28 15:00:4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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