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未开展工商登记,合作伙伴合伙协议于17年已期满,仍未续签,现想撤股该怎样解决

2019-11-28 16:2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在利润分配法律规定为“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  由于退伙涉及到很多权利义务的分担建议详细咨询律师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责任!
  • 我国的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在有限责任公司里还有两种特殊的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和一人公司。合伙可以是个人合伙,也可以设立合伙企业,他们是两种不同的企业性质。
  • 合伙企业中的转让财产份额,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类似,也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内部转让即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包括合伙人将其财产份额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两种。
    这种情况下,财产份额转让后不会导致合伙人的增加,也不会有新的人加入到合伙企业中,不会破坏原有合伙人间的信任关系。《合伙企业法》对此规定,仅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而不是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所以,判断合伙人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合伙人的有效要件,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签订财产份额的转让协议,而不是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但是一般认为,通知其他合伙人之前,不得以转让协议为由对抗其他合伙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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