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不是商业用房,办理了营业执照,拆迁给补偿吗

2019-11-28 21:21: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营业商铺拆迁补偿的几种情况  商铺拆迁补偿时是按商铺价值作赔偿的,但是现在出现了很多住宅改作商铺经营的情况,被拆迁房屋实际用途与房地产权证登记用途不符,依据规定以房地产权证注明用途为准。
      住宅做商铺经营现象时有发生,房管部门正式声明了拆迁仍按住宅标准赔偿,房屋安全应由拆迁人负责。关于拆迁赔偿,被拆迁户要先以本人身份证在拆迁单位设立的监控资金银行开办一个活期存款账户,将账号交给拆迁单位,然后再正式与拆迁单位共同到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办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备案,5个工作日之后(星期
    六、日,法定假期顺延),被拆迁户就可以通过存折确认补偿款是否到账了。
      拆迁人完成了对拆迁范围内的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补偿安置工作后,要对房屋进行拆卸,必须到拆迁房屋所在地区级建设和市政局办理房屋拆卸备案手续,并受区城管执法部门对房屋拆卸现场的监管。被拆迁人如发现拆迁人在未办理有关合法拆卸备案手续的情况下进行违法拆迁工作,可直接到区级建设和市政局或区城管执法部门进行投诉。
  • 商业房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 在拆迁时,对于商品房的承租人,其合法权益也应当进行保护,但这种保护不是直接进行干预,因拆迁引发的民事争议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争议,是主法律关系;而被拆迁人和承租人的争议属于从法律关系,拆迁人应当直接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同时应当妥善解决承租合同的问题。因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协商不妥,造成强制拆迁的不在少数。
      一般情况下,拆迁人直接与房屋所有权人进行协商洽谈,并不与承租人进行协商,导致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根本得不到保护。有些承租人以为只要拒不搬迁,强硬到底,拆迁人就奈何不得,其实,这种作法并不可取。
    因为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即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拆迁人即有权对房屋实施拆迁,如承租人拒不配合,可能会面临强迁。所以,律师建议,承租人可以直接就承租合同纠纷问题以房屋所有权人为被告,以拆迁人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这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冻结拆迁人应当给付的补偿款,拆迁人和拆迁管理部门不能将补偿款直接给付承租人。
    然后由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商品房的承租人应当及时进行证据保全,以备发生争议时保留相关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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