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不签署电子合同有什么法律利益吗?

2019-11-29 00:54: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电子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相应的要件:
    首先,订约人的主体是双方或者是多方当事人,合同的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其次,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最后,合同的成立应该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 您好,电子合同也属于合同的一种,只要满足了合同的成立要件,有明确的要约和承诺,即视为成立。 如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电子协议。《合同法》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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