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早上去了公证处为孩子改姓,户口簿,出生证,法院民事调解书,身份证,非要判决书

公证
2019-11-29 07:35: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双方可以不用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民事调解书等同于离婚证。  另根据《婚姻法》法律规定,离婚形式包括两种: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所谓协议离婚就是男女双方经过协议,意见达成一致,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起诉到法院,法院确认符合规定离婚条件,可以判决离婚。但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一般都主持双方调解,如果双方达成一致,会签订调解协议,法院会出具民事调解书。
  • 法院调解的特点;
    1、在人民法院审判员或合议庭主持下进行;当事人之间属于和解,是广义的调解,调解委员会或其它组织的调解,属于非诉讼调解,不属于法院调解。
    2、当事自愿是基本原则,自愿体现在完全自愿,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法院不能强制调解,调解内容的意思表示要真实。
    3、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事实一定要清楚而且事非分明,也就是说要依法调解。
    4、法定调解,婚姻案件属于法定调解,包括调解和好,同时也包括调解离婚二个内容。
    5、法院调解与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调解的生效,以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为生效。
  • 根据法律规定,调解书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目前涉及到执行问题,如果被告的亲属同意按协议履行就可以。如有异议,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的遗产,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