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律通过房子后,使用权归买方吗?

2019-11-29 11:20: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对于遗产继承,即使不去进行过户登记,房产所有权实际上也归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所有,因此如果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忘记办理相应的过户登记手续,也享有房产的法定权利,但为了防止善意第三人的法律风险,最好还是要去相关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 房屋买卖过户的流程:
    1、买卖双方先合意相关的过户事宜,就买卖房屋的价格、房屋类型及位置、过户时间及相关的材料提供等具体的事宜写入双方的买卖合同中,核实无异议便可签订合同
    2、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进行网签,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卖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
    (注: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3、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例如面积、房屋坐落等;买卖双方各需承担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的50%,而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75%计算,可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中介费则是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
    5—2。5%计收,卖方一般支付2。5%。过户手续费:每套50元。除此外,买方还需承担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登记费:如果房屋属于个人产权,每件收费100元;如果房屋属于其他产权,每件收费200元;维修基金:根据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计算及其他相关费用例如房屋评估、咨询等费用。
    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在房屋登记发证大厅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买方10个工作日后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再次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领证。
    5、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6、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房屋买卖交易全部履行完毕。
  • 不能立即过户的房屋进行买卖,其风险是没有办法能够完全避免的,只能是掌握一些信息进行提前预防风险或把风险尽量降低:

    1、卖方不配合或联系不上:不能立即过户的房屋签定合同并缴纳房款后,到过户的时间,房价有可能上涨,卖方到时有可能会不配合过户或根本联系不上。
    规避方法:在签定买卖合同后,可以让卖方配合做一份委托公证书,将过户所需手续及程序全权委托给中介方或委托给买方信得过的人,这样就能避免卖方反悔不配合或联系不上的风险,需要注意的是,委托公证书一般有有效期,需在有效期内完成过户。
    2、卖方经济、债务纠纷:由于房屋没有进行过户,当卖方出现经济纠纷或债务纠份时,债权人很有可能会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其名下资产,法院拍卖时会优先偿还申请财产保全人的债务,你的购房款由此有可能会没有保障。
    规避方法:在签定买卖合同并支付房款后,可以将买方的房产在房管局做一份抵押登记备案,将房产抵押给买方,这样即使出现债务纠纷,法院拍卖房产,也会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另外,在签合同时,应当尽量打听和调查卖方的售房原因,若是因为外债等原因出售,就要特别注意这个问题。
    3、卖方挂失房产证另售或一房多卖:由于房屋没有进行过户,即使收取了卖方的房产证,卖完全可以去房管局挂失房产证补办,现将房屋另行出售。
    规避方法:房产证的挂失手续需要产权人先进行登报声明,30个工作日后再凭《遗失声明》去房管局申请补办手续,申请补办时房管局也会发布公告,报纸那么多家,我们不可能每一期每一家都去查询。
    一般在房管局公开版报或官方上都会发布,购买这样的房产后,应当时时关注该房该产权人有没有进行该补办手续,一旦发现应立即去房管局进行阻止重新发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