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危险驾驶罪 罚款是多少 我就是取保

刑事辩护
2019-11-29 12:15: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通常情况下,拘留期限一般是3日或者7日,最长期限是37日。虽然没有伤人、没有碰撞,但若有其他严重情节,如血液中酒精含量较高、或者之前因酒驾受到过行政处罚,则拘留时间相对较长。若没有其他严重情节,一般3日内就会被取保候审
  • 危险驾驶的行为有: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危险驾驶罪有: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八、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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