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老板欠工资不给,有欠条,欠条是老板的名字,但是公司法人代表是他老婆,工资能拿到吗?

2019-11-29 12:22: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法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如果您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那么有两种方式救济自己的权利。其一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对方限期支付工资。
    如果单位不支付的,需要按照应付工资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其二,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两种方式是不一样的,所需要提交的证据也不一样。
    如果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的,那么应该提供劳动合同,以证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至于是否已经支付工资则是由用人单位证明的。如果是提起劳动仲裁,则需要向仲裁委递交仲裁申请书,并且提交劳动合同等证明。
    具体需要的材料,因为劳动部门有细致的规定,您可以向其直接咨询。

  • 一、辞职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的维权措施有:  
    1、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申请仲裁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提起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劳动仲裁应注意事项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2、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四、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民间借贷中,欠条有很重要的作用。如果只是普通的民间借贷,只要把内容写清楚明白就好了,不要写有歧义的言辞,比如不要写“甲借乙X万”,要写清楚“甲借给乙X万”或“甲借了乙X万”。
    写借款数额同时写上大小写,以免被篡改。最好正文内容用打印复印件。如果使用手写,字体要保证清晰明白,不要写简笔字、草书等字体。字体间隔间尽量一致,尽量不要留过分空白,以免对方事后凭空添加内容。
    一式两份,各自保管。
  • 法人是公司的代表机关。法人不一定是股东,也就不一定会有公司财产权。具体可不可以分割视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您丈夫在公司没有股份,那就不可能分割公司财产了。
    2、如果只有他个人有股份,而且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则可以要求分割股权。
    按《公司法》,如果公司股东大会不同意转让股份,或者别的股东要优先购买,您只能要求按您应得的股权价值给予补偿了。
    3、如果夫妻都是股东,可以要求分割到股份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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