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人骗取的款项是否与其他人承担连带责任

2019-11-29 12:3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据此,李某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 如果45万元,是作为李某自愿主动帮助张某去办理房产证的条件;张某应偿还45万元贷款,但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而论。 银行信贷工作人员没有严格的审查和管理,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没有赔偿这笔贷款的责任。
    如果你真实的是被骗的,能够胜诉。
  •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而合伙诈骗属于共同犯罪,我国刑法规定,法院会对共同犯罪的主犯从重处罚,而在刑法执行过程中,对其减刑、假释也会从严掌握。
  • 是否构成诈骗,有二个条件。  一是有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  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如果条例上述两个条件,构成诈骗无疑,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是说借款为了购房而实际没有购买,则构不成诈骗。
      如果是以购房为理由,实际是为了非法占有进行挥霍,则构成诈骗。  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借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