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伤残等级获评九级,在广州市能取得是多少赔付

2019-11-29 12:46: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通常情况下,发生伤害时,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提起伤残等级评定的申请,有关机构也会依法进行伤残等级评定。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 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各项费用: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残疾赔偿金,
    4.医疗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交通、食宿费,
    6.辅助器具用费,
    7.停工留薪期工资,
    8.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 具体包括:医疗费、治疗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9个月。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且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10个月,工伤人员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