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网上小额信用卡已经半年没有还款了,现在我已经没有能力还钱了。我该怎么办?

2019-11-29 14:39: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材料:
    1、小额贷款申请书(一式叁份)
    2、户口本复印件(一式叁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叁份)
    4、租房协议或自有房产证明复印件(一式叁份)
    5、工商执照副本、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叁份)
    6、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一式叁份)
    7、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1-2页一式叁份)
    8、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复印纸,同时需出具原件

  • 1、如果没有采取欺诈手段,则不会拘留。
    2、涉嫌骗取贷款罪,但如果没有采取欺诈手段,则不属于刑事案件,银行应通过民事诉讼索要。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法定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0年5月出台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下称《规定
    (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以及其他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以上简称“四种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 信用卡欠款应当及时偿还,避免额度过高而引发其他责任。
    参考如下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五十四条 [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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