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个人签的协议,做防腐工程。工程款暂时定在35万。当时签协议付工程款30%,只支付三万。协议讲部分材料进场付工程款的50%,只支付2万元。前后支付5万,对方材料进2到3万,干了一点工作量!对方现在没人干,觉的不赚钱,停了下来!现在反说我工程款没到位,导致他停工。要我陪他损失!现在我发联系函给他,叫他只施工部分工程量,工程款大概在8万。都不肯干。还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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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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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