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加盟代理开个护肤品店,五万的商品,一万的担保金,签订合同的那时候担保金说成拿货反货,如今运营不下来了,担保金会退么

其它
2019-11-29 22:24: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加盟合同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
    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
    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 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
  • 1看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尚无其他细节情形,是履约保证金还是立约定金?合同尚未签订,收取履约保证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向对方主张退还;但收取立约定金是合法的,如果你不签约,对方可以罚没立约定金。
    因此,在签合同时应该要注意是哪种保证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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