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請房子,银行帐户保全,法院会不会通知被保人。是执行前通知,还是执行后,如果执行前通知,他把银行存款提完那怎么办

2018-09-02 20:44: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中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法院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作出后应当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建议你去房地产交易大厅查交易日期,看卖房日期是在申请保全之前还是申请保全之后。
    申请保全一般是要交担保金的,而解封被保全的房子要提供反担保,看对方有没有交担保金,看是谁放掉了你保全过的房子就让谁赔偿你的损失。如果是你申请时间上的原因,那就怨不得别人了,再想办法找别的财产线索去执行吧。
  • 诉讼财产保全或诉前保全都是原告的权利,且原告为保全申请提供担保财产后,法院才会同意保全申请。不清楚你提出的是什么异议?对于不该保全之类的异议,法院会肯定不同意的;对于超标的的异议,法院或审查后答复。
    至于驳回异议的方式,保全不是执行,提出执行异议没有法律依据。一般作出记录签字就行了。但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上级法院会作出正式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异议或异议成立或部分成立。
  • 只有一套房产,法院是不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因为法律也具有人情味,不会让被执行人居无定所而流落街头,这不合法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和目的。但如果你所居住的属于大户型面积房产的,可以采取大改小的办法,就是将你的大房子拍卖掉,再买一套小房子给你居住,其中的差价给申请执行人,这样既能维护申请执行人利益,也能确保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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