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问一下是否两地分居2年能算离了婚

2019-11-29 23:3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居,应由两个要素构成:一是夫妻双方客观上处于分居状态;二是必须要求夫妻一方或双方主观上具有分居的愿望。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第3款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包括: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中第四项规定的分居,应由两个要素构成:   一是夫妻双方客观上处于分居状态,即夫妻间已不存在相互关照、同床共枕、同桌就餐等具有固定婚姻意义的共同生活,同时互不为履行夫妻义务。二是必须要求夫妻一方或双方主观上具有分居的愿望,也就是要求分居的原因是双方感情不和,从情感上和心态上必有一方或两方有分居的愿望,而非指单纯的客观分居事实状态持续满2年。   坐牢的婚姻当事人双方在不同的住所过着完全分开的生活,当然构成客观的分居状态,但要认定分居是否因感情不和而导致,还需要证据支持,这样无疑会增加当事人举证的难度。笔者认为可以不需要讨论当事人双方坐牢前后感情的好与坏,因为感情破裂的情形并非一定要分居满两年,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仅是认定感情破裂的因素之一,而非必要因素,欲离婚完全可以找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情形的第11项“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这样就没必要举证证明夫妻因感情不和满2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坐牢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不需要分居满2年,也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却已破裂,这样一来可以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给犯罪分子产生一定的威慑力,犯罪坐牢终害人害己,还极有可能导致妻离子散。
  • 二人分居多年离婚后婚姻存续期间债务问题: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分居两年”调解无效是否一定应准予离婚呢? 
    一、分居是因感情不和。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不需以分处异地为标准,即使是在同一所房子中,因感情不和夫妻俩分别在不同的房间居住,相互之间经济分开,只要有足够的证据,或是对方承认,也可认定夫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  
    二、分居应达两年或两年以上。婚姻法对此只作简单概述,笔者认为分居期间应适用中断。如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一方独自另处生活,已达两年十一个月,这期间除共同照顾子女的生活与教育外,夫妻间没有履行任何夫妻义务,但在最后一个月中经亲友从中调和,独自生活的一方又重新回家与另一方共同生活,不管他们重新在一起生活时间长短,他们分居的期间应中断。即使第二天又因感情不和处于分居状态,夫妻间的分居时间应重新计算。  
    三、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前提。“分居两年”只是一个参考条件,不是绝对条件。实践中,有将“分居两年”等同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误论。有的夫妻是因对方有某种恶习影响了感情,造成分居达两年或两年以上,起诉离婚是因对对方改掉恶习缺乏信心。如被告能够表示改掉恶习,并有足够的可能。这种情形应认定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应属于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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