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偷工减料有没有失业金?如何领取失业金

2019-11-30 09:1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这一规定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正式建立。但该规定仅限于国营企业,其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宣告破产企业的职工、濒临破产企业法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人和企业辞退的职工等四类人员。
    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其适用范围从原来的四类人员扩大到七类九种人员,即:撤消和解散企业的职工,停产整顿企业被精简的职工,企业辞退、除名或开除的职工,宣告破产企业的职工,濒临破产企业法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的其他职工。
  • 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通常情况下,依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没有过错,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交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的劳动者还可以获得失业金。因此如果符合上述情况,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可以依法领取相应的失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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