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父母一套房子,两兄弟一方买房,一方拿钱,请问要怎么写协议书

离婚
2019-11-30 10:09: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二、只有一方父母出资(假设A的父母出资,另一方配偶为B)的情况下,有以下几种可能性。
    1、结婚前,A的父母出资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其中一半的产权可视为A的父母对B的赠与,一般按照登记情况确定该房属于双方共有。倘若A的父母能提供证据证明系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而双方未登记结婚的属条件未成就因此合同未生效,A的父母可要求返还房产。
    2、结婚前,A的父母出资且房产登记在A名下的,该房系A的婚前个人财产。
    3、结婚前,A的父母出资但房产登记在B方名下的,分析同1,该房产可视为A的父母对B的赠与,系B的个人财产。若能证明系附条件的赠与,可主张合同未生效,A的父母可要求返还房产。
    4、结婚后,A的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A父母对双方的赠与,该房产由双方共同共有
    5、结婚后,A的父母出资且房产登记在A名下的,视为其父母对A一方的赠与,该房系A的婚前个人财产。
    6、结婚后,A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B名下的,属于B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明确只赠与B的除外。 另外,若有协议的则按照协议处理。
  • 一般不会执行唯一住房。但是有例外情况,就是在申请人愿意帮被执行人租赁房屋或者预留5到8年租金。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符合以下三种情形,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住房的,比如被执行人为老人,儿子名下有房产,可以保障老人的居住;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对于符合以上情形,被执行人在三个月的宽限期后仍拒不搬出,法院将予以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