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今怀孕六个月,,丈夫光打我,,,离婚之后,,肚里的离婚怎么办

离婚
2019-11-30 12:1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您还想挽回这段婚姻的,您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您可以提出离婚。建议您可以和男方以及家人多沟通,找出问题症结并解决,或者您也可以和男方参加婚姻咨询活动。
    如果您不想挽回这段婚姻,则您可以与男方就财产分割以及将来子女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去一方户籍地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协商不了的,您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同时男方有家暴行为的,您可以保留证据,向男方主张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 在离婚后孩子出世的,孩子一般应该归母亲抚养,在这个时候孩子的户口应该是跟随母亲的户籍地走的,就是说,离婚后发现怀孕,小孩户口应该在母亲的户籍地办理。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这条规定只是针对案件审理期间,且是在女方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同时照顾女方、无过错方。
      男方给的彩礼,一般在实践上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个别情形外,不予以返还男方。
      至于女方的陪嫁一般认为是女方个人财产,不用参与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