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协议好变更孩子抚养权,手续应该去民政局办还是别的地方去办???A

离婚
2019-11-30 14:12: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议离婚后想变更抚养权,要符合以下规定。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首先,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其次,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商不成的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第三,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可由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已明确约定由谁来承受的,则按约定,但如果一方隐瞒,则离婚后一年内,可重新最隐瞒的再约定。没有约定的,就由双方共同承担。
    若是诉讼离婚的话,由法院对债务进行分析。
    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各自承担。债务的分配不影响离婚手续的办理。
  • 您好, 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向法院起诉解决, 孩子抚养权一般根据孩子年龄、双方抚养条件等因素而定,具体而言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一般会判决随女方,除此之外,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谁,10周岁以上的,征求小孩的意见,不抚养小孩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 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综合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