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1966年8月19日出生,1985年参加工作,2006年跟工厂买断后自谋出路,但本人社保一直在交,今年本人50了,请问可以办退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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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能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则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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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一般不能退保,只有在符合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以
继承。
1、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以下情形可以退保:
(1)外地农民工返乡;
(2)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4)参保人员死亡。
2、符合以上条件的,现在也仅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具体金额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现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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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当前政策,在参保缴费满15年的前提下,有如下几种情况可以50周岁退休:
1、职工养老保险的女工人:目前规定其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
2、职工养老保险中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一定期限的女干部:如果女干部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技术方面工作满一定期限,也可以提前五年退休即50周岁退休;
3、经当地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组织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可以在50周岁时申请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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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