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2年7月生的小孩子,如何上户籍?如今处罚吗?

2019-11-30 20:17: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生儿超期未申报落户的不需要缴纳罚款,户口登记机关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3周岁以内未落户出生人口,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凭《出生医学证明》由公安派出所予以办理。
  • 不需要,申报户口本身,一直不需要罚款:  1,但是当事人超生的,一般是需要根据子女户口申报地的计生政策的要求,缴纳一定数量的社会抚养费后,才能享受正常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的;  2,申报户口的管辖部门是各地的辖区派出所,超生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部门是各地的计生办,两者是不搭界也是不矛盾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 1、派出所选择:
    新生儿上户口可以到宝爸的派出所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到宝妈的户口所在地,现在可以进行选择,不过夫妻俩要商量好。
    2、户口类别选择:
    新生儿上户口,如果夫妻两人一人是非农业户口,一个是农业户口,孩子的户口可以是非农业,也可以是农业,户口类别可以进行选择。
    3、双方户口本:
    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也是为了查看是否有夫妻两人是否有户口,户口的类别是非农还是农业等信息。
    4、双方身份证: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的信息要和户口信息一致,年龄 姓名等不要有出入,并且需要复印件。
    5、双方结婚证:
    新生儿上户口,自然需要带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必须是双方的结婚证,一个是不行的。需要结婚证的复印件。
    6、准生证(可有可无):
    现在新生儿上户口,最大的改革,就是不需要孩子的准生证了,可有可无,准生证现在不作为上户口的必须证件了。
    7、出生证明:
    新生儿上户口,出生证明是必须有的,没有的话就上不了,出生证明的办理是在孩子出生的医院办理,办理时需要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住院清单及复印件和孩子姓名。
    8、村居委会证明:
    有的地方给孩子上户口,还需要村居委会的证明信,证明两人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是本村的村民,证明孩子的一些情况等。
    9、注意时间:
    给新生儿上户口还要注意一下上户口的时间,一般是最好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办理上户口的事情,各个地方要求不一样,有的是一个月,有的是半年,超过了上户口的期限会有相应的说法,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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