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劳务费和个税有什么不同

2019-12-01 02:34: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内容主要包括:
    1、除工资、薪金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按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1、其他所得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 劳务报酬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根据其收入的数目适用不同的税率计算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分别是怎样?下面由。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劳务报酬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而国务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从事上述劳务活动,需要根据比例税率缴纳税款。   延伸阅读: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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